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迎来“国字号”标准
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了《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(试行)》)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,《指南(试行)》的出台旨在服务老年健身群体,完善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,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科学、安全的健身环境。
《指南(试行)》围绕心肺类、力量类、平衡类、律动训练类和柔韧拉伸类等功能训练,分别对老年人室外和室内健身器材提出了具体的适老化要求,引导各地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,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身需求。根据《指南(试行)》,老年人室外健身器材按照功能分为心肺类、力量类、平衡类、手脑协调类、按摩类、牵引类、休闲益智类;老年人室内健身器材则分为心肺类、力量类、律动训练类和柔韧拉伸类。这些器材应结合老年人身体特点,具备运动轻缓、操作简便、负荷适宜、可及时中止运动等特点,确保老年人在使用过程中安全、舒适。
《指南(试行)》适用于指导社区、长者运动健康之家、社区运动健康中心、全民健身中心、体育公园、老年人活动中心、养老院等公共场所老年人健身器材的配置。所配置的器材适用于60岁以上、具有自主行为能力且适合体育健身运动的人群。
此外,《指南(试行)》还强调,应充分评估器材的安全风险,包括机械安全风险、电气安全风险以及运营管理安全等,避免老年人在体育锻炼中发生运动伤害。通过科学配置和严格管理,为老年人提供安全、便捷的健身环境。